長江商報消息 ■主持人 李璟
  尹女士:我在某銀行辦理了一張銀行卡,不料去年被告知卡裡19萬餘元存款在福建被取走。但此卡一直在我手上,我從未去過福建,密碼連我老公都不知道,明顯遭人盜取。雖然我報案了,但此案尚未偵破,銀行也說他們沒有責任,那誰應該為此承擔責任呢?難道案件一天不破,我就得無故損失19萬元?
  律師解答:相關司法解釋規定這種案件可以以儲蓄存款合同糾紛為由直接起訴銀行。銀行若不能證明持卡人或者授權他人在櫃臺或者櫃員機上支取存款19萬多元的,則應該承擔該責任。
  以上解答由湖北朋來律師事務所金融法律事務部提供法律支持,更多解答可登錄85717171.cn,或撥打本報新聞熱線027-87666666。  (原標題:來朋來說法 銀行卡未離身19萬被盜取 損失的存款歸誰承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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